第26章 林煜的才艺表演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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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新杰是一个很幸运的人,虽然他叫得很惨,但他只是被砖头边缘蹭到了脚趾,而且还是空心砖开口的位置,他既没有骨折,也没有流血。

第四考场中的考试得以继续。

终于轮到林煜进行才艺表演了,虽然他之前的两人都没有超出三分钟的时间限制,但林煜还是觉得刚才的等待特别漫长。

曹新杰经历的两场小事故并没有影响到林煜的状态。他走上去,平静地开口:“三位老师好,我才艺表演的内容是朗诵。”

三位考官都微不可察地松了一口气,三人的想法出奇地一致:“总算是个正常的才艺了。”

嗯,其实武术表演也是很正常的才艺啊,刚刚只是表演的人不太正常罢了。

严格来说,和武术表演比起来,在艺考考场上,朗诵才是更小众的才艺展示,因为朗诵太普通,太难出彩了。

就比如说过年亲戚聚会的时候,会武术的孩子,哪怕只是会几下王八拳,也会被家长牵出来遛遛,但很少会有家长说“来儿子,你给大家表演个朗诵”,因为大众潜意识里,朗诵只是各种晚会让没才艺的人凑数的节目。

在专业人士眼里,朗诵当然算才艺,但专业人士对朗诵的要求可就高了,并不是念出来就算朗诵的。所以艺考生除非是实在不会别的,或者对朗诵极其自信,否则不会选这个项目。

不管林煜是哪种情况,三位考官都觉得来个朗读挺好的。朗诵不会掀翻桌子吧?朗诵不会让人有生命吧?看,朗诵多好啊!

“《浪淘沙令》,李煜。”林煜声音平稳,报出了题目和作者。

毛鸿刚有些诧异,没想到林煜会选这首。

历年选朗诵的考生里,大部分人会选李白的诗。李白的诗中,被选的最多的是《蜀道难》和《将进酒》。

一方面,这两首诗都是气势磅礴,情绪递进很明确,可以让朗诵者有比较大的发挥空间。

另一方面,这两首诗长啊。限时是三分钟,要是只朗诵一个绝句或者律诗的话,这得浪费多少时间啊?

绝大部分考生都会充分利用三分钟的限时,尽可能展示自己的优点。

除非是钱芍菡这种,靠硬实力震撼住考官,不然的话节目越短越吃亏。

而林煜选的这首词,通篇只有五十几个字,就算语速再慢,也不可能拖到三分钟。正常语速的话,比钱芍菡的劈砖时间还短。

林煜闭上眼睛,正式开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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